深圳:城中村房东水电违法加价,立法规范水电燃气价格管理,最高罚5万元
人民网深圳8月11日电 (李申)近日,不少深圳市民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在城中村租房,房东加价收取水费、电费、燃气费。对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称,深圳市司法局正组织相关部门研究通过立法形式推动解决城中村水电气加价收费问题。
“租房住在宝安区西乡街道径贝社区,房东(二房东)收我燃气费7元/方,电1.5元/度,水7元/吨,这三个费用是普通住宅收费标准两倍多,每个月的水电燃气加起来要七八百块钱!”“城中村电费1.5元/度,水费8元/吨,一到夏天空调都不敢开,否则每月电费三四百。房东在赚差价!来了深圳几年了,这种现象一直存在。”不少市民表示,房东超收水费、电费、燃气费的行为,在许多深圳城中村非常普遍。
对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称,由于历史原因,城中村居民楼没有独立房产证,供水、供电部门不能和楼栋里的每一个住户签订供水供电合同,无法实现终端抄表入户。
“目前并未有法律或行政法规明确表示城中村出租个人房产的房东属于价格法规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因此无法用价格法对个人房东加价行为进行查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为解决法律适用问题,深圳市司法局正组织相关部门研究通过立法形式推动解决城中村水电气加价收费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已在关注此事,今年已确定并提交深圳市政府办理的三件重点建议中,就包含制定城中村水、电、气参考价,完善出租人代收代缴公用项目费用监管机制,设定违规收取租户费用罚则,加强日常检查。
人民网深圳12月12日电(李申)近日,深圳市司法局公布《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用电及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拟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高于政府定价向居民消费者收取水电燃气费用。违法加价单位拟罚5万元至20万元,违法加价个人拟罚1000元至5万元。
近年来,深圳城中村房东翻倍加收水电燃气费广受关注。今年5至7月,深圳市司法局会同市水务、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城中村加价收取水、电、燃气费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发现,深圳市城中村居民生活用水用电及燃气存在不同程度的加价现象,大大提高了城中村居民的基本生活成本,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有必要通过立法对房东擅自加价收取水电燃气费的行为进行规范。
对此,《规定》拟明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高于政府定价向居民消费者收取水电燃气费用,不得违规分摊有关费用,不得在水电燃气费用中擅自加收管理费、服务费、漏损费、代缴费等费用;不得通过欺诈、胁迫、强制等方式提高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标准;不得通过破坏或者使用不合格、不标准的水电燃气计量器具等方式提高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费用。
同时,《规定》拟明确罚款额度:执法单位依法对违法加价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加价个人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规定》拟要求,房屋出租人、管理人应当按照实际使用数量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制定的居民生活用水用电及燃气价格标准,向消费者收取水电燃气费用,并提供相关收据或者发票,收据或者发票上应当载明使用数量和价格。
《规定》还提出,鼓励水电燃气经营者采用智能化计量工具,通过网络、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方便消费者缴纳相关费用,协助打击违规收费行为。单位或者个人存在违法收取水电燃气费、加收其他费用或者违法分摊有关费用并被处罚的,依法纳入单位或者个人信用记录。